宠物狗咬伤居民起纠纷 社区调解化矛盾
(长江网记者 邓小龙 通讯员 王莉)宠物狗咬伤邻居,狗主人却辩称自家狗很温顺,拒绝承担伤者医疗费。日前,被咬伤的卢师傅找到青山区名流社区工作人员,希望他们给自己评个理。
卢师傅介绍,6月14日,当他回家路过相邻楼栋时,被一条突然窜出的宠物狗咬伤。他当即找到狗主人陈某,向其提出到医院检查,要求陈某支付其医疗费用。但陈某却辩称,自家养的狗平时很温顺,如果不是有人故意挑逗,是不会随便攻击别人的。因此,陈某拒绝了卢师傅的要求。
随后,卢师傅在邻居的劝说下自行前往医院进行治疗,并注射了狂犬病疫苗。但当他再次找到陈某要求经济赔偿时,仍遭拒绝。无奈之下,卢师傅只好找到社区求助。
社区工作人员同派出所民警证实此事后,陈某仍不愿承担医疗费用。为此,办案民警告诉他,据《民法通则》,如果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除非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举证证明该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所致。否则,不论其本人对此是否有过错,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
至此,陈某心服口服,同意承担卢师傅的医疗费用,并表示会找机会把狗送到乡下去养,以免影响邻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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