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小区架空层改建遭业主投诉 开发商自拆

2012-08-09 19:3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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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记者 邓小龙 通讯员 叶火生 黄红波 余丽萍 实习生 田君)开发商在小区架空层私自改建房,业主愤而投诉。经政府多个部门协调,最终由城管部门立案处置。8月9日,青山区新长江香樟林小区的架空层违建已基本被拆除。

  位于青山区工人村路的新长江香樟林小区是一个新建小区。今年5月,小区业主陆续收房时发现,该小区4栋住宅楼的架空层被开发商封闭起来,改造成房屋,业主遂向国土规划部门投诉。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在2011年9月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但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开发商于今年5月将4栋住宅楼第一层绿化架空层局部封闭,拟作他用。

  尽管确认了其未经审批的事实,但对于架空层改建问题,根据武汉市现有机制,国土规划部门无法确定其由房管部门还是城管部门负责。鉴于此案特殊性,青山区监察部门召集多部门会商,最终决定由区城管部门以违建为由立案查处。经城管部门现场勘验,新长江香樟林小区1、2、3、4号楼架空层4处围合,建筑面积达420.11平方米。开发商称,拟将其用于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警务室、棋牌室等。

  6月14日,区城管局依法向小区开发商送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工,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施工资质、规划图等复印件,接受进一步调查。因开发商最终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材料,区城管局随即向其下达《违法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于6月底前自行拆除。责令自拆期满后,开发商迟迟不见动静。在国土规划部门正式出具违法建筑性质确认函后,城管部门下达《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拆除公告》,开发商这才开始实施自拆。

  目前,该小区3号楼中部伸缩缝西侧70平方米违建尚未拆除。开发商称,正在想办法补规划手续。城管部门明确对其表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依然无审批规划手续,将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由于规划滞后,目前小区物业用房和社区用房场所不够现象普遍存在,部分物业公司处于无处办公的窘境。房管部门有关人士称,根据我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开发商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中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的具体位置。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专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编辑: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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