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积金政策调整 二手房公贷提至60万

2012-10-24 08:4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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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日报)武汉二手房房价和新房价格差不多,但是公积金贷款额度却很少。昨天(10月23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我市公积金政策系列调整方案,从本周起,我市二手房公贷限额从40万提至60万。

    提高二手房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近两年来随着房价上涨,呼声越来越高。

    限额:提高只针对首套房贷

    公积金中心表示,据房管部门统计,以今年6月份为例,我市中心城区二手房成交均价只比新房低200元/平方米,买套二手房动辄需要贷款四五十万元,2010年制定的二手房公贷最高限额40万,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市民购房需求。

    公积金中心表示,此次上调最高限额,重要因素是考虑到一二手房政策公平性。2010年,武汉市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手房当时未做调整。此次调整,二手房公贷最高限额向新房靠拢,同为60万元。由于买二手房的多数为刚性需求,符合公积金支持刚需的要求。

    最高限额60万元,真能贷到这么多吗?公积金中心解释说,职工实际贷款额度根据三项标准取低值确定: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对应的贷款比例、按还款能力确定的可偿还贷款额。房龄10年内、房屋总价90万元,月收入7000元的职工,公积金缴存额度高、买的房屋房龄新、总价高,可以贷到60万元。

    记者昨天了解到,二手房公贷最高限额从40万元提至60万元,只针对首套房。在公贷的认定里,只要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就被认定为“首套房”。

    另外,二手房贷款还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最高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65岁,女职工60岁。 

    (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余轶)

    针对昨天公积金系列新政中社会关心的问题,记者昨天专访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

    问一:公积金系列新政是放松楼市宏观调控吗?

    答:此次调整公积金系列政策,立足于便民惠民,并不是放松楼市宏观调控。武汉市公积金将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管理政策,二套房公贷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最高限额不得超过50万元;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房公贷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三套房以上的住房发放公贷。

    问二:放宽提取条件是鼓励武汉市民到外地炒房吗?

    答:此次新政,允许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的范围从本市扩大到武汉市外,并不是鼓励武汉市民到外地投资购房。随着武汉城市圈发展,城市圈内购房者增多,在武汉缴存公积金到异地购房的需求增多。特别是周边城市房价较低,一些武汉市民去买低价房,公积金应该满足这部分需求。另外,还有一些像铁路等单位职工在武汉缴公积金,工作生活在外地的情况,需要便民惠民政策。

    问三:公积金贷款其他提取限制政策何时调整?

    答:此次新政取消了二手房两证办理满6个月才能提取的限制性政策,在贷款、提取方面的政策里,确实还有一些限制性政策。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公积金政策,简化办事手续,减少不便民利民的政策。

    (记者马振华)

    提取:放宽时间地域和对象

    之前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用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只限于本市。现在放宽到武汉市外,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武汉市区以外的自住房,可以提取在武汉市缴存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该房屋的商业贷款。

    公积金中心表示,职工申请提取的额度和次数并不变,每三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近3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还要有盖上抵押银行章子的“两证”复印件。

    同时,以前的公积金规定里,买二手房需要“两证”办理满6个月后方能提取还贷,此次这种限制条件被取消。

    公积金中心表示,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两证”后就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里的公积金还贷。这将提高缴存职工资金使用率,缓解职工购房后的“燃眉之急”。

    据悉,买二手房后,可以凭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办理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三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的70%。

    此外,根据原来规定,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此次新规,提取对象扩大到缴存职工父母及配偶父母。

    公积金中心表示,将重病提取对象扩大后,可最大限度为职工排忧解难。需提供的材料主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住院专用收据、单位及街道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户口簿、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记者马振华)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含3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不少武汉职工在鄂州、咸宁、孝感等地买房,但是用不了在武汉市缴存的公积金。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示,武汉职工外地买房也可提公积金还商业贷款。

    公积金中心提醒,不涉及销户的公积金提取,仍要到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办理审核。

    流程:简化销户和离职提取

    根据原来规定,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10万元的,一律到分中心审批。新规则规定,职工销户(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不再办理审核,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

    此外,此次新政修改“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提交户口簿”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在汉从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户口簿”等限制性规定,简化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简化后,提取配偶账户公积金,不再需要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可以结婚证和户口簿二选一。

    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等,不需要提供户口簿。 (记者马振华)

责编:曾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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