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4城区年内有望用公积金在中心城区买房

2012-11-13 08: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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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讯:现在,江夏的职工到紧临的光谷买房,黄陂职工到后湖买房,都用不了公积金。记者昨天(11月12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蔡甸、江夏、黄陂、新洲4个新城区年内有望与中心城区“通贷通存”。

    在江夏上班的冯先生多年来公积金已经累计了数万元,他准备在紧临江夏的光谷一楼盘买房,不料售楼员告诉他,不能用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商业贷款,他粗略一算,贷几十万元,用商贷要比公贷多10多万元。

    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现在在中心区缴纳公积金的职工去新城区买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而在新城区缴公积金的市民却不能在中心区用公贷买房。而按照国家要求,设区城市只能成立一个公积金中心,区(县)分支机构人、财、物必须移交市中心,设区城市公积金管理机构必须统一业务政策。

    公积金中心表示,市本级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4个新城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移交工作将稳步推进,争取年内完成。机构调整后,新城区和中心城区职工贷款就没有差异了,新城区职工在中心城区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记者马振华)

责编:曾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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