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停车乱象屡禁不止 四原因致市区停车难

2013-03-22 0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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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京汉大道某立体停车场,一位车主正在往内倒车。本报记者 傅坚 摄

(长江商报消息)昨日(3月21日),记者分别采访了部分小区物业、开发商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发现,停车难问题,除了武汉汽车数量增长迅猛外,还涉及到多方面原因。

  1 车主

  停车贵、买车位更贵,只好乱停乱放

  汉口解放大道球场街一地面停车场,停车费10元/小时,西北湖一商业楼地下车位停车费每月超过千元,绿缘路一私人住宅门前对外开放,5元/小时。在这些收取高额停车费的地方,周围总能看到不少车辆违停。

  武昌南湖的多个楼盘停车费超过600元/月,一到夜间,这些小区就被私家车包围,而小区内的地下车位总有闲置。面对高额停车费,一些居民为省钱只好乱停乱放。

  记者走访武汉市区20多个小区发现,普通小区的车位售价一般在5至7万元,中档小区在10至12万元,而高档小区则高达20万元以上。

  汉口新华明珠小区一个17平米的车位售价达34万元,每平米售价堪比豪宅,而该小区房屋开盘时的均价仅为8800元/平米。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前往该小区看到,小区周围马路上停满了车,部分路段有车辆违停,而地下车库还有不少空车位。售楼部工作人员称,公开对外出售的80个车位,尚有一半未售出。

  此外,还有人变炒房为炒车位,低价购进车位后再高价售出,无形中推高了车位价。汉口球场街解放南路一小区,曾有多名业主投资购房后,20万元买下一个车位,一年后25万元售出。

  多家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称,因为车位价和停车位偏高,导致部分车位资源闲置,加剧了停车难。

  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高价?有开发商称,车位价及停车费的投入成本回收是有年限的,其定价一般是按照收益还原或者市场比价计算出来的。

  2 开发商

  成本高、回收周期长,不愿多建车位

  无论是小区还是办公楼,车位总会有不小的缺口。记者调查发现,开发商不愿建停车位是一个重要原因。

  昨日下午,武汉融科天城小区开发商告诉记者,几乎所有的开发商都不愿建停车位,因为车位成本包括土方、防护、地基地面这一建设成本,还包括防水、通风、消防、照明、顶板、通道以及人防配建等安装成本,“别看卖给业主的车位使用面积只有10多个平米,实际要分摊的面积在35至40平米左右。”在市区,高层住宅地下一层的车位,其成本在3000元/平米,地下二层的车位,其成本高达4000元/平米左右(当然,这也与地段、地价相关)。这样下来,一个车位的成本在12至16万元左右。

  “车位利润太低,且回收周期长。”一开发商称,如果车位利润能达到10%,相信开发商不会放弃,市区内的车位因为紧俏,还有点利润,三环以外的车位基本是负利润,因为价格低,购买率也低,成本回收需要很多年,开发商就更不愿意建。

  不过也有不少开发商承认,三环以外,开发商不愿建车位,当城镇化达到一定程度后,三环以外区域也将出现停车难问题。

  3 公共停车场

  公共停车场建设跟不上需求速度

  2003年,武汉市政府正式出台文件,要求每百平米房屋配建0.5个车位,基本上是4户居民共一个车位。而当时,武汉约有汽车40万辆左右。

  2010年,政府提高了车位配建率,规定二环以内每百平米房屋配建0.5个车位,二环以外配建0.7个车位。

  武汉市国土资源与规划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越是中心城区,车辆、人口密度越大,土地资源紧缺,大规模新增车位并不现实。

  公共停车场建设也跟不上需求速度。据了解,政府规划的多个公共停车场中,目前除了武汉市青少年宫已建成,中山公园、游艺路停车场在建外,多数尚未开工。同济医院、武胜路等多个区域大型停车楼,因土地资源、拆迁等多重原因,一直未进入实质性的建设阶段。

  4 民营车位

  民营停车楼不得人爱

  为了解决停车难问题,武汉市曾从政策上鼓励民营资本参与,“车位市场大”曾被创业者反复议论。

  但即便政府出台多项优惠政策,参与建设停车场的公司并不多。实际上,试水武汉市停车的民营资本商人的现状并不理想。

  近日,记者曾先后前往江汉路、中山大道循礼门、马场角等多个民营停车场发现,这些停车场多建成了停车楼,而停车楼上很难同时停满。采访中,多数司机表示不愿将车停进停车楼。

  交警分析,停到停车楼,停车取车都耗时,特别是对停车时间短的人,显得很麻烦。此外,因为停车楼车位窄小,新手停车稍有不慎就会伤车。

  实际上,停车楼尽管占地面积小,但建设成本很大,维修、人员费用也不低,且成本回收的周期很长。“每天几百台车停进来,一年也只能回收几十万元。”一停车楼投资商估算,要把成本全部回收,顺利的话,需要5至6年。

  ■政策背景

  2008年,《武汉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出台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2009年,武汉市下发了“关于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通知”,鼓励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经营公共停车场,秉承“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

  2010年12月6日,武汉市政府召开开放社区单位院内停车场动员会,要求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内,属于业主共有的停车设施(含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物业服务企业优先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使用人,在不影响小区正常停车秩序前提下,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对外开放事宜。实行社区物业服务的老旧住宅区,其公共停车设施(包括利用住宅区内道路以及其他空置场地的停车设施),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在优先满足本社区业主、使用人的前提下,讨论通过对外开放事宜。

  最近,武汉市出台新规,对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单位,将给予不超过50%的商业面积(根据具体情况配给商业面积比率)。

责编: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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