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执行民用标准 社区不再当“电费万元户”

2013-08-31 16:12 来源:
调整字体

(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李斌 秦明煜)“用电价格调整后,我们社区再也不用做电费‘万元户’了,可以节省近一半的电费为居民服务了……”8月31日,武汉市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宜居社区副主任吴莉高兴地向本网记者说道。日前,武汉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城乡社区工作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电价收取,新规定将自2013年9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今后,全市城乡社区工作服务设施每年将少支出电费开支近1660万元。这也是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批整改问题之一。

青宜居社区去年12月份电费缴费单(冬季取暖为耗电主因)

青宜居社区今年7月份电费缴费单

(注:此处为笔误,1.35元/度为物业缴费标准,社区公共设施缴费实际按照0.95元/度收取)

    市委组织部牵头 物价局及供电等部门共同为社区“减负”

    据了解,武汉市城乡社区工作服务设施一直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0.983元/度收取。8月14日,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在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宜居社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时,社区群干提出了社区用电负担重等问题。阮书记现场答复了“降低社区电费”等问题的解决时限,并将“社区电费支付不合理问题”列为我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批整改问题之一。

    市委组织部作为牵头责任部门,接到整改通知函后,按照市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查边改”的要求,迅速行动,广泛开展调研,会同市物价局与省市有关部门多次沟通。武汉市物价局根据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于8月26日出台相关《关于贯彻落实城乡社区工作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城乡社区工作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标准。其中,城乡社区工作服务设施用水、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用水、用气价格标准执行政策自2012年3月15日起开始执行;用电价格按照我市销售电价表对应的居民合表电价标准,自2013年9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青宜居社区纳凉点

    青宜居社区:社区用电调整 电费告别“万元户”

    青山区青宜居社区是武汉市最大的棚改回迁社区,常住居民2万余人,社区建有一站式服务大厅、居家养老服务站、电子阅览室以及阳光家园等,今年暑期开设了6000多平方米的纳凉点供社区居民防暑降温,纳凉点方便了群众,电费直线上升却急坏了社区群干。记者从物业公司发给社区的电费缴费通知单上看到,每月电费为0.95元一度,其中5月份电费为3800元,6月份电费为7600元,7月份电费则直线上升到10070元。

    青山区工人村街青宜居社区副主任吴莉介绍,这是由于武汉的夏季天气炎热,6月份根据气温开始开放纳凉点,7月份酷暑则是全天开放,电费也就直线上升。在吴主任向记者出示的电费缴费单上看到,不仅仅是夏季,冬季取暖点开放时社区电费也超过万元,电费缴费单显示该社区去年12月份为10640元。若按照居民合表0.595元/度收取,12月份的电费应是6664元,一个月就可节约近4000元。

    从8月14日向阮成发提起社区用电负担重的问题,到价格调整政策出台,仅仅花了半个月,吴莉欣喜不已,她称赞“群众路线边查边改效率太高了!”她说,社区从此可以告别电费“万元户”的称号了,每个月节省电费几千元,可以更好的为群众开展公益活动。

    江汉北路社区:盼了七八年终落实 建议价格一档制

    得知自9月份开始社区服务设施用电开始实行“民用标准”,江岸区西马街江汉北路社区书记施敏松了一口气,她说:“盼了七八年的事情终于落实了,以后再也不用怕看到月底的电费单了。”

    据了解,江汉北路社区是一个混合型老旧社区,社区居委会设立了一个一站式服务大厅以及党员活动中心等服务点,平时用电项目主要是一站式服务大厅、18个电子探头、警务室24小时监控以及党员活动中心的其他如电脑室、图书室等,每月平均600左右,到了冬夏两季开始取暖纳凉,每月电费飙升至3000元以上。施敏介绍,社区每个月所有的办公经费为4000元,冬夏两季一个月的电费就占了75%以上,尽管市民政局每年拨款5000元作为社区取暖纳凉补贴,用于水、电、降温产品及人工管理等方面,但是对于冬夏两季的电费来说是杯水车薪。

    施敏告诉长江网记者,她到社区工作后,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是一直得不到解决,冬夏电费压力很大,幸好社区的党员志愿者一直都在帮衬社区,每天轮流值班义务为取暖纳凉室的群众服务,节约了一笔管理费,如今电费能减少,一方面减轻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压力,另外一方面也能更好的服务群众,节约下来的电费可以为社区群众办更多公益活动。

    但施敏建议社区服务设施用电不要进行分表计量,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分表计量是为了培养全民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但是社区服务设施用电都是为了服务群众,最好按照一档划分,彻底解决社区用电压力大的问题。

    记者走访了武昌、汉口、汉阳以及青山多个社区发现,由于社区居委会办公经费一向紧张,且社区服务面广用电量大,大部分社区均存在用电负担重等问题,为了让群众充分享受服务,有的社区只能靠向街道申请补充经费、蹭辖区单位等“偏方”解决办公经费不足问题。记者走访过程中,一位社区书记向记者诉苦:“每个月电费大几千,一到月底就发愁,最后只好想办法用个人名字为党员活动中心申请缴费账户,这样才能以居民用电的价格来缴纳电费,如果用社区名义申请缴费账户,那么电费翻番,社区更吃不消。”相对用电负担重的问题,用水和用气的问题则相对较小,但部分社区群干反映,随着居家养老等服务的全面开展,水气的花费将会大大增加,他们认为,社区工作服务设施水电气价格实行“民用标准”的政策是一阵“及时雨”,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表示,为社区组织“减负”是践行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回应群众期盼、开展社区减负行动率先取得的实际成果。据了解,此次降低电价标准,按照居民合表0.595元/度收取,意味着我市1216个社区将每年节省电费开支约1660万元,平均每个社区每年可以节省约1.36万元。

责编:郝琦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