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发布三无食用油"禁售令" 保证舌尖安全
(长江网记者 熊志 通讯员 陈志 潘露)今日(12月2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的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食用油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从2014年1月1日起,武汉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食用油。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三无”食用油新闻通气会
据介绍,此次禁售令涉及在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规定食用油生产企业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凭《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生产食用油。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食用油。从事食用油经营活动的,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凭《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食用油。不得销售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的食用油。餐饮单位采购食用油,必须从资质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包装标识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食用油,不得购进和使用无包装、无QS标志、无标签标识的食用油。
拆罐现场 工人正在拆除大型散装油油罐
图中可见油罐拆除后剩下罐底
经调查,全市共有49家食用油生产企业,其中10家已停产;共有“三无”食用油经营户219家,80%以上分散在远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年销售量约34万吨,其中,白沙洲、舵落口两个大型批发市场共有“三无”食用油批发大户18家,大型储油罐66个,全市所有“三无”食用油基本上由白沙洲、舵落口市场进行集散。目前已责成白沙洲、舵落口的“三无”食用油经营户拆除了48个大型储油罐,余下的18个储油罐将在12月8日前全部拆除完毕。
拆罐现场 工人正在拆除大型散装油油罐
武汉市食药监局总工程师姚彬最后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这项工作,鼓励广大市民积极拨打我局举报电话12345,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姚彬承诺,该局将按照9月份出台的《武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给予举报者相应的奖励。
责编: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