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车和考试车相撞7人受伤

2014-04-18 09: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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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车右侧严重凹陷变形。报料人刘先生 摄

武汉晚报讯(记者张全录 喻志勇 实习生李可欣)4月17日下午2点左右,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路与万家湖路路口,一辆教练车与一辆考试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7人受伤。

  昨天下午3点,记者得到信息后赶到现场发现,现场还残留着一些破碎的汽车配件,事故车辆已经被拖走。

  据目击者刘先生介绍,事发时他正好路过此处。那一刻他看到,在沌口路上行驶的考试车与从万家湖路驶来的一辆教练车在十字路口撞在了一起。当时撞击声很响,附近不少人都听到了。

  教练车撞的是考试车的右侧面,造成右侧后车门严重凹陷变形。而教练车的车头也撞烂,安全气囊打开。

  事故发生后,刘先生发现车上多人受伤。有人从车里出来,脸上流了血,有人好像被卡住了。

  一名受伤相对严重的女子被抬下车,她躺在地上呻吟,考试车上,一男子捂着胸膛痛苦地等待救治。

  事发后大约20分钟,120、119的人员均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消防将被卡人员救出,120则将伤者送往汉阳医院及附近的神龙医院接受治疗。

  据考试车上的学员介绍,当时他们正在考试,一名学员考完后,安全员驾车正准备回到起点换另一名学员上车考试。到了十字路口,不知什么情况,那辆教练车就撞上来了。昨天下午,考试车上学员和安全员均在汉阳医院住院,其中两人骨折。

  昨天下午,负责处理该事故的民警任警官表示,事故发生时,两车上各有4人,共有7人受伤。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有目击者称,事发时,该路口交通信号灯出现短暂异常。不过,记者赶到现场时,交通信号灯是正常的。

  昨天,记者联系了考试车所属的驾校负责人肖总,对方表示,当时两辆都不是学员驾驶。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民警的证实。(报料:刘先生 奖金50元)【链接】教练车出事教练担责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承担责任。

  责编: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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