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明确疏解道路建设标准 未经审查不准开工
(长江网见习记者 彭莹羿 通讯员 叶火生 田路)9月15日,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城管委了解到,为了有效解决因低标准建设疏解道路而造成的道路破损问题,市城管委出台了相关规定,严格审查施工期间临时疏解道路的建设标准,并明确疏解道路应按照同等级市政道路机动车标准建设。
疏解道路包括对因占道施工影响交通,而需要将道路横断面内非机动车道、花坛、人行道等承载能力较低的设施改建为机动车临时便道的建设工程,本次出台的规定表明,城管部门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临时施工疏解道路建设方案进行审查,建设标准过低的项目将不允许施工,通过审批的项目,城管部门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落实。
“我市目前正处在大规模建设时期,地铁、高架等工程建设因占道导致市民通行不便,这样的投诉占到了所有道路破损投诉总量的一半以上。”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长江网记者,针对施工工地附近道路破损严重的情况,市城管委除了落实工程占道工期公示制度之外,严格控制占道打围后开工时间,杜绝围而不建的问题;工程建设期间及完工后,将督促建设单位对周边道路进行维护,全面清理建筑垃圾、废弃桩钉,并及时恢复路面。
据悉,市城管委已按照出台的相关规定,全面开展道路巡查工作,重点监控建设工地周边、已通车但尚未移交、需列入城建计划大修改造以及城管自管的道路破损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城管部门对道路破损仅限于中修整治及日常小修(即破损面积小于8000平方米),而对于大修只能与城建部门协调,“像青山21号公路和青王公路,这种破损非常严重,无法修补的道路,我们已经和城建部门进行了沟通,目前,两条道路都已经列入2014年城建计划,将由市城投公司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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