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出租车运价听证方案出炉 起步价10元

2014-12-06 20: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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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吴晓敏 通讯员 王丽华)12月6日,武汉市物价局发布调整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二次公告,宣布将于12月23日上午9时召开听证会,对调整中心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及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方案进行论证,广泛听取市民意见。公告显示,出租车运价听证会设两种方案,起步价均为10元,电召服务费由每次2元调整为每次5元,计价器跳表以元为单位取整。

  物价部门介绍,按照合理补偿成本、完善运价结构、均衡客流的原则,结合我市出租车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总体目标,综合考虑当前出租车经营状况、运价标准与其他城市的对比情况及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对现行出租车运价标准及运价结构进行改革和调整。

  听证会设两种方案 与现行标准相比7大变化

  听证方案与现行收费方案相比,有7大变化,即:按车型定价改为按车辆排量定价,分2.0L以下和2.0L及以上两种排量制定运价标准;取消起步公里内分段计价;延长回空里程;调整起步价,将现行收取的燃料附加并入起步价;调整公里租价、等候费及电召服务费标准;计价器跳表以元为单位取整(取整方式为一千米/拟定公里租价);明确出市域的出租车运价由司乘双方协商议定,具体方案见下表。

    采取加收燃料附加的方式实施联动

  据市交委客管处提供的数据,我市出租车中天然气燃料车13937辆,液化气燃料车1700辆。考虑我市出租车燃料已调整为天然气,拟将现行运价与油价联动改为运价与气价联动。

  依据成本监审结论,以本次运价调整时车用天然气价格4.99元/立方米为基点,气价每涨跌0.9元/立方米,每车次提高或降低燃料附加1元。天然气价格低于5.89元/立方米时不收燃料附加。每次启动联动机制,10个工作日内实施到位。具体如下:

  现行标准采取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

  依法选取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公告中公布了听证会18名参加人的名单和选取办法。市物价局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委托市消费者协会、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和社区分别推荐8名消费者代表;委托行业组织和主管部门推荐2名经营者、2名其他利益相关方;聘请2名专家学者、1名人大代表和1名政协委员、2名政府部门人员。5名旁听人名单按照报名顺序确定。

责编: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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