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企业未批先建 新环保法将按日计罚

2015-03-12 08: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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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齐云 通讯员 王勇 余洋)3月11日,长江网记者跟随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来到新洲区,发现一家企业“未批先建”,另一家医用企业台账管理混乱,按照新环保法规定,以上两家企业在10天内复查整改不到位,将按日计罚等原则依法处理。

  现场:一环保企业未批先建 锅炉和水都散发余热

  上午10点,记者来到位于新洲区李集胡店村武汉沃达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将活性膨润土吸附后再加入有机无机物,造粒成型。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公司锅炉是停止生产状态,一旁堆放着谷壳和煤渣,负责人说半年前已经停工,但记者用手触碰锅炉表面发现尚存余温,在锅炉厂外的排水处,可明显看到蓄水罐内正在散发热气。

  “你们单位办了工商执照吗?”记者问到,“办了。”该厂负责人说,“你们没有通过环评是怎么拿到执照的?”当记者进一步追问时,负责人没有回答。在厂房外,还能明显看见随处堆放的生产产生的固废材料。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新洲区阳逻街青松村的武汉美太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是医用敷料脱漂泊生产线,记者在现场看到,其锅炉和生产线都是停产状态。

  当市监察支队人员调阅该单位生产报表、锅炉运行检修记录、污水处理站运行台账、交接班运行记录表发现,上述报表、台账等存在记录时间对不上,台账不全,管理较混乱的问题。

  “交接班运行时间截止今年2月份,但生产报表时间是2014年12月,多出来的两个月台账是怎么计算的?”监察支队工作人员质疑道,“这两个月是凭自己印象记录的,参考之前的情况。”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处罚:按新环保法按日计罚,立即停止生产

  经过核实,武汉沃达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水泵等设备存在生产迹象,且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产产生的工业固废暂存不规范。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该企业当立即停止生产,按照新环保法按日计罚,未经过环保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武汉美太康医用材料有限公司存在生产报表、锅炉运行检修记录、维修处理运行等台账不全的问题,并且管理混乱。“新洲区环保局对该单位生产运行,污水处理站运行时间进一步进行检查,如发现该单位存在环保设施擅自停运的情况,一律按照新环保法进行处理,符合条件的,一律进行按日计罚,案件移送等。”市环境监察支队要求。

  提醒:企业当严格遵守新环保法

  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正式实施,规定对未经环保验收且未建环保设施,直接排放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或经营者执行“按日计罚”;对建设项目未环评被责令停建拒不执行的,视情节行政拘留;对无证排污、不规范排污、偷排的,视情节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生产设施。

  此外,在今年两会期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指出将着力整治“未批先建”“环评乱象”,实施新《环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

  市环境监察支队表示,近期还将会同各区环保部门加大对建设项目的排查力度,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行动。提醒广大企业应该严格遵守新环保法,严禁“未批先建”、“偷排偷放”等现象。

 

责编:汤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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