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查《义务教育法》 仍存"入学难"问题

2015-05-05 14: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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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记者 齐云 通讯员 祖宣)今日上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化局等9个政府职能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我市实施《义务教育法》自查情况,通过自查情况表明,我市部分地区仍存在“入学难”矛盾。

  我市义务教育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名列第三

  据了解,截止2014年底,我市共有义务教育学校868所,其中小学588所,初中269所,特殊教育学校9所,工读学校2所;在校生641017人,其中小学444528人,初中194496人,特殊教育学校1924人,工读学校69人;专任教师46847人,其中小学26931人,初中19619人,特殊教育学校264人,工读学校33人。

  市教育局局长徐定斌介绍,2014年,我市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在全国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名列第三,仅次于直辖市上海及教育部试点城市成都,标志着我市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全面迈进。

  为进一步探索高层次教师补充新模式,2015年首次面向“211工程”师范院校、“958工程”高校实施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拟补充一批优秀年轻教师。

  中小学配建问题突出 存在“入学难”现象

  “当前中小学配建工作滞后于城市开发建设,形成潜在的入学隐患。”徐定斌举例说明,江岸后湖地区、江汉站北地区、硚口古田地区、汉阳四新地区、武昌和洪山南湖地区以及区与区交叉地区。其次,中小学布局规划执行进展缓慢,部分规控教育用地落实有一定难度,有些规控教育用地被其它项目占用或属于一些特殊单位,有些规控教育用地上目前建有大量密集的宿舍区或私宅,征用成本较高。

  市国土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义务教育用地规划布局实现了全覆盖,建设用地实现了法定化控制。根据《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2013—2020年)》,全市规划布局了普通中小学1285所,教育用地规划面积3518.40公顷,生均用地面积24.66平方米,形成了城乡统筹、均衡发展空间布局体系。

  今年预算投入24亿用于义务教育财政拨款

  为加大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力度,市财政部门在2015年预算安排24亿元用于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市财政局副局长夏伟介绍,为提高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采取市区分担的办法,逐年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在小学800元/生·年、初中1000元/生·年的定额标准基础上,按农村120元/生·年,城市100元/生·年的标准增加补助;2015年,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些小学1100元/生·年,初中1300元/生·年。两年共安排公用经费市级补助53896万元。

  其次,落实义务教育保障机制配套资金。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为农村中小学生和城市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科教书、补助农村寄宿生生活费等政策。

  武汉市副市长刘英姿表示,接下来的执法检查有利于促进相关部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改正,促进义务教育水平的提高。她建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创造更多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责编: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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