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滩上抢建房 水务城管联合执法强制拆除
(通讯员 宋宏雷 张真 杨国民 长江网记者 王刚)9月8日,在江岸区查控违专班的组织下,江岸区水务、城管、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位于汉口江堤八厂联防段江滩一处近400平方米的违建房进行了强制拆除。
据记者了解,长江江滩本是重要的行洪通道,特别是98年大洪水过后,为了确保沿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曾出巨资对武汉江滩上原有居民进行迁移,并开展了一系列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而“不能填、不能围垦、不能建永久性建筑”则成为长江江滩使用的“三条不能触碰的红线”。但偏偏有些人“不信这个邪”,楸着机会就想“圈一点,占一点”。
昨日上午八点半,记者随着执法部门从位于江岸路中国石化润滑油公司对面的江堤入口进入江滩,大约驱车约10分钟,来到位于江边的一处沙场。在现场,记者看到砂场旁的一处滩涂已被平整,一排占地约400平方米,盖着蓝色彩钢瓦,分割成16间的砖混结构平房,在一片滩涂地上显得格外突兀。
正在现场指挥拆违的江岸区水政监察大队苏大队长向记者介绍:8月中旬,水政执法人员发现该处沙场有违建迹象时,就进行了制止,并向砂场老板宣讲了法规,并先后下达五份执法文书,要求当事人停工、自拆,但当事人不听劝阻,仍然利用周末时间,将房屋基本抢建成型。在水务执法部门明确通知其如不自拆,将组织联合执法队伍进行强拆后,当事人也只是仅仅将只16个防盗门拆除,并仍以原有办公用房成为危房为由,想和执法部门谈谈条件。因此,在给予当事人自拆期限过后,由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执法,对该处违建房实施了强拆。
大约九点二十分,随着铲车的最后一铲,整个违建被全部拆除,而站在一旁的违建人则表示:投资近十万元,主要就是想用于办公和给员工居住,但就这一下打了水漂,十分痛心,认为执法部门应该多少给他留一点。
对此相关执法人员表示,在以前江滩沙场整治搬迁时,就考虑到了沙场正常经营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已经许可砂场经营单位,可在砂场经营区域内设置60平方米以内的临时办公用房,但向这样的超标建设则是绝不允许。而且目前砂场所处的八厂联防地段正好位于98年抗洪重要区段,是当时有名的抗洪险段,因此该处江滩地带的违法建设,执法部门始终会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绝不会手软。
责编:汤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