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驾车不系安全带将罚款50元记2分
长江网讯(通讯员李佳 张海松)近日,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布公告,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全市电子警察将正式开始抓拍驾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开车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从10月1日开始,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如: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
相关人士表示,2013年7月,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推出的“双十”便民措施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作为“10种实施警告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中的第一种,驾驶员是接受“警告”处罚的,并没有罚款。
对此,市交管部门介绍,鉴于近年来因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导致交通事故后果加重的情况日益增多,为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的处罚决定。2013年“双十”便民举措中,“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接受“警告”处罚,不予罚款”的规定不再执行。
目前,武汉市有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各9条
一环线:由武汉长江大桥、长江二桥、江汉一桥及解放大道、徐东路、中北路、中南路、武珞路组成。(组成道路均为城市主干道)
二环线:由鹦鹉洲长江大桥、二七长江大桥、知音桥及发展大道、水东路、东湖路、珞狮路、雄楚大街、墨水湖北路、龙阳大道组成。
三环线:由白沙洲长江大桥、天兴洲长江大桥、长丰桥及其快速通道围合而成。
二环线、三环线均为城市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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