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小区住宅养鸡 蔡甸城管柔情执法取缔

2017-06-16 17:22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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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通讯员 严娟娟 罗京)5月中旬,蔡甸区城管委执法五队接到一个标有“饲养家禽”分类的投诉件,称大集街莲溪社区F区3栋1单元101号住宅内养鸡。正值夏季来临,气温日渐炎热,小区住宅内养鸡,既容易滋生细菌,影响卫生,又带来异味,污染环境,无疑给居民生活带来危害。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小区进行调查核实,只见该户大门紧锁,屋内无人,队员们从窗户外往里看,观察到屋内没有鸡,但确有养鸡的设施。随后,执法队员赶到社区和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得知户主姓周,因拆迁还建搬到了此处,屋里并没有住人却用来养鸡,当喂养到一定时间和数量后就到市场出售,且年年如此。尽管社区与物业人员多次上门劝阻,而户主充耳不闻,我行我素。

  了解清楚情况后,城管执法人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及民警一同又去找业主,业主承认房间内确实存养有50多只鸡。执法人员劝其将鸡搬出小区,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业主开始有点接受不了,队员们耐心地宣传《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严肃指出,小区内禁止养鸡。业主见大家态度坚决,当场同意将鸡子处理。

  5月23日,执法队员与社区工作人员又一次来到此处进行巡查,未发现有鸡。没过几天,又连续3次接到群众投诉。其间,执法人员再次去现场查看,大门依然紧闭,无法进入现场,因卖鸡流动性大,人特别难找,门也根本进不去,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6月上旬,接到了武汉市市长热线的督办单,更引起了执法大队领导的重视,当即组织人员四处仔细询问打听,终究找到了养鸡当事人,要求限期将小鸡搬出小区,但业主情绪激怒,根本听不进去。

  为了维护居民小区干净整洁的面貌,尽快给投诉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执法人员不放弃,不松懈,又再次上门,反复宣传小区禁养家禽的法规条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历时一个多月深入细致的工作,近日,养鸡户不得不将所养小鸡及设施从小区里搬了出来,终于解决了一个多年未解决的难题,还了小区居民一个干净清新宁静的生活环境。

责编:朱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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