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召开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现场会

2017-07-19 15:50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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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通讯员 华臻 贺连练) 7月19日上午,武汉市妇联召开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现场会,市、区民政、司法、妇联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项目承办机构负责人等100 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徐丽等出席了现场会。

  会上,江汉区、黄陂区、武昌区、蔡甸区分别结合本区特色和优势,从不同层面交流分享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的建设现状,并畅谈交流了2017年中心运行的新思路;江夏区委分管领导详细介绍了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打造成江夏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亮点的具体举措。此外,参会领导还为武汉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颁发了聘书,相关区妇联与承担区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项目运营的社会组织代表签订了项目协议。

  徐主席在会上指出,在妇联组织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化解的基础上,全市初步形成了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化解的四种模式,一是发挥妇联组织优势,实现家事调解“主导式”发展。二是加强部门合作,实现家事调解“融合式”发展。三是参与诉调对接,实现家事调解“参与式”发展。四是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家事调解“社会化”发展。

  徐主席要求,各区妇联在中心建设过程中,要牢牢抓住政府购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服务的发展契机,充分发挥自身在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作,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据了解,市妇联决定从2017年开始,全面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并确定三年实施步骤,即到2017年底建成1个市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13个区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并在部分社区试点建成家事调解站;到2018年底,在全市街道、社区示范“妇女之家”建立家事调解站,在法院、司法所、社会组织、综治中心试点推进建立家事调解站;到2019年底,在全市村“妇女之家”建立家事调解站,逐步实现全覆盖,在法院、司法所、社会组织、综治中心试点深化推进建立家事调解站,实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紧密结合。

责编: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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