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我他 涉及武汉经开区7个街道的这项改革启动了!

2020-10-16 16:13 来源: 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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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网讯 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今后,居住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的市民群众办事将更加便捷,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10月15日,记者获悉,武汉经开区(汉南区)7个街道将实施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基层更多权限,加大对街道机构、职能、编制和人员下放力度,赋能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据了解,此轮改革是继2017年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后又一次重大改革,将在今年内完成。 

  改革后,街道党工委领导本街道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履行相应行政职能。推动街道在城市基层党的建设、服务经济、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来,将重点聚焦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等方面,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根据改革方案,街道主要履行加强基层党建、统筹区域发展、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动员社会参与、维护公共安全、指导基层自治等8个方面职能。此外,涉农街道还将紧扣城乡基层治理,履行好统筹城乡发展、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职能。 

  此轮改革还将调整街道机构设置。各街道机关统一设置内设机构6个:党政综合办公室(挂“民呼我应”办公室牌子)、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区域发展办公室。 

  街道人大工作机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街道人民武装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按规定和章程设立。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职能部门不得要求街道对口设立机构或加挂牌子。街道按规定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在现有机构加挂牌子。 

  按照“依法下放、应放尽放、宜放则放”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人走”原则,将财政所(经管站)、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交通管理站的机构、编制、人员直接下放所驻街道。各街道在整合下放的延伸派驻机构基础上,统一设置党群服务中心(挂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牌子)、综合执法中心等3个直属事业单位。(彭宇 宋珊)

  【编辑: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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