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未成年人可开公司当股东

2010-06-20 15:3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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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今后,因继承或接受赠与而拥有资金的未成年人也可加入到公司中来,成为公司股东,并使其财产保值、增值。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公布《关于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支持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15条。其中一大亮点是放宽了股东资格限制,允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未成年人因继承、接受赠与成为公司股东。


  据悉,尽管学术界对"未成年人能否作为公司股东"存有争议,但按照示范区可以"先行先试"原则,武汉市工商局放宽了相关规定,这意味着,今后,"娃娃股东"将浮出水面。

 

 

责编:任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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