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构建全新县级国资监管模式

2011-01-07 16:4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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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日报)(记者 张春玲) 由国资部门“管物”、财政部门“管钱”的县级国资监管模式日前受到省国资委强力推介,目前,黄石市正在向国务院国资委推介。

    据介绍,在推进县级国资监管过程中,黄石市国资委与大冶市配合,建立起了覆盖行政事业和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全方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形成了具有大冶特色的国资“双三”架构模式,即对企业构建起了“国资局—国资公司—出资企业”的国资监管模式和对行政事业单位构建起了“政府—国资局—主管部门”的国资监管模式,在机构上确保了监管体制的落实。

    同时,黄石市还突破常规,打破条块分割、部门分离的传统国资监管模式,对大冶市国有资产实行大授权,统一授权大冶市国资局管理运营,形成了“两集中”的大授权管理模式,即对大冶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对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运营。截至目前,大冶市对全市21.65亿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现了“四统一”的管理办法:即统一产权管理、统一购建预算管理、统一公开资产处置、统一行政事业单位资源配置。全市共收缴超编超标公车153部,每年节约支出420万元,成功拍卖21处行政单位资产和改制企业资产,拍卖收益超过评估价1282.61万元,通过公开出租、拍租等形式对外租赁房屋27644.55平方米,累计上缴财政收益924万元。这种模式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与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对接,实现了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最大化。

    此外,大冶市强化了国资公司的投融资平台功能,使政府有能力办一些以前想办但无力办的事,增强了政府统筹全局谋发展的能力,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大冶市以国资公司为载体,盘活了10余亿存量资产,先后融资近30亿支持大冶城北新区建设。在强化国有资本的“孵化器”功能上,有效放大了国有资本,盘活了存量,引入了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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