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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医疗保险限额提高到23万元

2011-09-15 10:09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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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记者陈会君、通讯员孟奎) 记者获悉,从9月1日开始,黄冈市将全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限额提高到23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限额7万元(市直),医疗保险综合报销限额将达到每人每年30万元。

  随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限额的提高,黄冈市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限额也多次调整。2010年,该市有1460人享受了大额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最高报销额度达到了17万元。

  [见习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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