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醉驾也是犯罪 男子撞人被刑拘

2011-09-21 10:5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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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进良 通讯员杨德荣) 前日,醉酒驾驶摩托车致人受伤的河南男子李某,被孝感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孝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系该市“摩托车醉驾入刑第一人”。

  9月6日晚7时,在孝感惠民路口,李某驾驶摩托车将一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撞倒,李某和行人均受伤。交警取证时发现,李某有酒后驾车嫌疑,李某之后承认当晚吃饭时喝了约3两白酒。经提取血样检验,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16日,李某痊愈后出院,警方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19日,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孝感市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因此“醉驾”摩托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记者王进良 通讯员杨德荣)前日,醉酒驾驶摩托车致人受伤的河南男子李某,被孝感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孝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李某系该市“摩托车醉驾入刑第一人”。

  9月6日晚7时,在孝感惠民路口,李某驾驶摩托车将一名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撞倒,李某和行人均受伤。交警取证时发现,李某有酒后驾车嫌疑,李某之后承认当晚吃饭时喝了约3两白酒。经提取血样检验,李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16日,李某痊愈后出院,警方依法对其执行刑事拘留。19日,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孝感市公安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因此“醉驾”摩托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

  [见习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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