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启动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湖北省人民医院成为武昌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定点医院
作为湖北省“康苗工程”试点先行区,武昌区自11月15日启动“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以来,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召开全区会议动员和部署,筹措和落实了救助资金,并将此项工作拟定为区政府2010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区残联、卫生局、各街道通力协作,开展培训,广泛宣传,全面排查,层层申报,全区共61名残疾儿童申请进入“抢救工程”。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之一肢体检查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之一视力检查
与此同时,省人民医院作为武昌区“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的主要承担单位,也高度重视,成立了“康复工程项目医疗专家小组”,积极组织和调度。经过初筛和申报,武昌区初步确定康复对象61名(男33名,女28名)。其中视力12名,听力11名(含重度听力3名),言语6名,肢体15名(含脑瘫3名),智力低下8名,多重9名;年龄结构0-3岁的21名,3-6岁的40名。
“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之一智力低下检查
康复对象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家庭经济条件普遍困难,大部分属于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低保户3名,低保边缘户27名,低收入户23名);二是有强烈的康复愿望,一个残疾儿童牵动全家几代人的心,都希望小孩能够通过康复,带来光明一生。武昌区政府规定,在省物价、残联、卫生部门核定的治疗康复费用范围内,按下列标准进行资助:低保户由政府全额资助;低保边缘户政府资助90%(人均月收入390元以内);低收入户政府资助70%(人均月收入700元以内);一般收入户政府资助50%(人均月收入700元-1000元)和30%(人均月收入1000元-人均月社平工资收入)。在救助过程中,实行一人一档,每人一个救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