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动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武汉市抢救性康复工程正式启动
据了解,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是今年武汉市政府为残疾人办的实事之一,也是推进“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实践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措施。
对于残疾儿童而言,6岁之前是其最佳的康复时机,通过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能够让残疾儿童在最大程度上回复或接近到正常的生理和功能状态,从而根本上改善其一生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对降低残疾发生,全面提高民族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武汉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宣布工程启动
市委副书记胡曙光宣布武汉市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启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维真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联动、残联协调、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实施该项工程,从根本上改善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状况,实现到2012年全市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他强调要广泛宣传,普及防残健康知识,狠抓落实,确保整个康复工程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里进行,切实保障康复工程的稳定与和谐。
接受康复的听力障碍儿童展示康复成果
启动仪式上,武昌区介绍了交流承担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试点工作经验。接收人工耳蜗手术抢救性康复的极重度听力障碍儿童现场展示了康复成果。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维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该项工程从今年开始正式启动,到2012年完成。工程覆盖了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特殊病症五类残疾儿童,重点实施先天性白内障复明、低视力康复、助听器、人工耳蜗、唇腭裂修复、言语训练、脑瘫康复训练、肢体修复、畸形矫治、先天性甲低和苯丙酮尿症服药等十一个项目。
武汉市从去年底开始了全市范围内0—6岁残疾儿童的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初步筛查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儿童600多人。凡持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于2004年1月1日后出生的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由其家庭户主携带居民户口簿和收入证明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接受免费初筛。在初筛的基础上,由各区残联组织申报对象到定点机构进行医学筛查和康复评估。
对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康复费用由政府全额买单,对于收入不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家庭其残疾儿童康复费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补贴。
康复补助标准
(一)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儿童接受抢救性医疗康复救助,其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政府负担抢救性康复费用的90%;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为劳动部门认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政府负担抢救性康复费用的70%;
(四)人均月收入为劳动部门认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人均月收入1000元的家庭,政府负担抢救性康复费用的50%;
(五)人均月收入1000元——1300元的家庭,政府负担抢救性康复费用的30%;
(六)人均月收入1300元——人均月收入为上年度全市社平工资标准的家庭,政府负担抢救性康复费用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