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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运用电子监察系统遏制“大处方”

2009-01-21 14:26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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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州1月21日电(记者杨霞)假如医生开出了一张药品金额超过500元的处方,电子监察系统会立刻发出“大处方”的警告――广州市去年选取了市属两家医院实行“阳光用药”电子监察。

    记者从广州市卫生局了解到,去年7月,广州市卫生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药费贵”问题为切入点,探索建成“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进行了试点运行。

    这个“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可以全面实现对医疗药品从集中招标采购产生中标结果、医院实际采购中标药品数量和价格、医生处方用药,以及到药品使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数据化和网格化管理。它会对非常态化开方用药情况进行预警,提醒医疗机构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也有利于卫生行政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记者从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演示看到,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这个系统,可对处方金额、药品价格以及医生用药排名进行监察。例如,系统设定了处方金额超过500元的即定义为“大处方”,对药品销售价格的浮动率超过15%时给予预警提示,对各医院一个月累计有15次被投诉记录的也会发出预警提示。

    各医院通过这个“阳光用药”系统,也实现了对处方用药超时、处方用药超量、“大处方”以及药品价格方面的有效监督。当一个医生使用一种药品天数超过7天时,系统会“亮”起一个警钟提示;当超过30天时,会“亮”出2个警钟。当药品使用数量超过参考量时,也会有相应提示。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书记饶慧兰说,医院使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后,从源头上治理“大处方”,通过它发现问题、预警跟踪以及收集投诉,有效减轻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而且把行风问题解决于萌芽状态,从而也达到保护医务人员、使医务人员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目的。

    据悉,广州市今年将在全部市属医院推行运用“阳光用药”电子监察系统,广东省卫生厅也准备在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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