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州财政拮据拟对网购征税捞钱
加州通过“亚马逊税”
美国加州近日通过一部新的法律,要求大型的非本州零售商对于加州客户在网络上的购物行为代为征收销售税,因为政府方面将就此向零售商征税。加州由此成为美国第七个通过这一法律的州,同时也是人口最多、影响力最大的州。之前,纽约州、伊利诺伊州、阿肯色州、康涅狄格州、北卡洛莱纳州和罗得岛已经通过类似法律。
对网购征税的法律被形象地称为“亚马逊税”,因为亚马逊公司是美国最大的网络零售商。美国对网购征税和国内之前吵得沸沸扬扬的对网店征税略有不同,国内主要是征收网店的营业税,而美国则是征收销售税,征税对象不相同。加州希望通过这一税收每年能增收3.17亿美元,这对于缓解加州的财政状况会有帮助。鉴于网络企业十分发达的加州已经通过这种法律,预计至少有十几个财政比较拮据的州准备跟进。
不少小企业准备搬家
加州的做法引来不少批评。网络零售商亚马逊旗帜鲜明地反对:“我们反对这部法律,它违反宪法,同时也会有副作用。 ”该公司发表声明说。除了大型的网络零售商之外,一些与网络零售商有业务关系的中小企业也会因此受到打击。“我们将会离开这个州。”和妻子一起在圣迭戈开办运营一家网站的凯斯·波瑟恩说。 2008年他和妻子创办了网站Zorz.com,该网站主要帮助客户进行网络广告推广。以前,如果他们将一个顾客链接到网络零售商的网站,然后产生了一笔网上交易,他们就会获得一笔佣金。如今,网络零售商会削减这方面的开支,目的就是切断与该州的联系,这样才会免于缴税。波瑟恩说如果没有了佣金收入,他们网站35%的业务就蒸发了。
和凯斯·波瑟恩一样受到这一法律影响的加州小企业主至少有25000家,法律出台之后,他们会寻找一个对科技公司比较友好的州,比如华盛顿州、得州以及尤他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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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否应该对网购进行征税背后反映的是各方利益博弈。在这场博弈中,政府、网络零售商、传统零售商和消费者的立场不一。
美国一些州之所以要拿网购开刀除了拓展财源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美国的网购发展很快,但这个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各个州带来的利益却不一样。一些顾客通过网络购买总部设在其他州的零售商的商品,结果为别的州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自己州却难受益。因此,这些州也想着从本州顾客那里征一笔销售税。
不过,网络零售商也不会坐以待毙。除了一些受影响的小公司准备用脚投票搬离要征税的州之外,大公司则积极采取措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回击。亚马逊就已经和多个州打起官司,称这样的法律违反宪法,不能达到预期目标。亚马逊全球公共政策副总裁保罗·米泽纳表示:“我们奉行和其他零售商一样的主张,国家应该只对那些拥有实体店的零售商征税。 ”
最后,如此立法能否达到预期效果也存有疑问。在之前已经通过这一法律的北卡洛莱纳州和罗得岛,税收收入在通过之后并没有增加,实际上还有下降。原因很简单,主要是一些小企业因此搬家离开了,连同员工和业务一起带走,税收收入自然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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