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男子在日坐冤狱15载 检方未道歉

2012-11-09 07:3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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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特约稿件)日本东京高等法院7日认定尼泊尔人戈文达·普拉萨德·迈纳利无罪,正式终结这桩15年冤案。

  案件曾反复折腾

  东京地方法院主审法官小川正持裁定,凶手可能另有其人,迈纳利所受有罪判决存在“合理疑问”。检方决定不上诉。

  迈纳利现年46岁,1994年抵达日本,在东京附近千叶县一家饭店打工,1997年5月因涉嫌杀害一名日本女性遭逮捕。

  2000年4月,东京地方法院裁定迈纳利抢劫杀人罪名不成立,但东京高等法院同年12月推翻裁决,判处他终身监禁。2003年10月,日本最高法院驳回迈纳利的上诉,维持东京高院判决。

  迈纳利坚称“无罪”,2005年要求重审。2012年6月,东京高院决定重审,同时决定释放迈纳利。

  迈纳利获释后,由于签证过期,同月遭日方遣返回尼泊尔。

  获知无罪裁决,迈纳利7日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说:“我在高墙里度过15年,自己与自己说话。我终于等来今天。”

  在妻子和孩子陪同下,他站在自家阳台上,接受亲友和邻居祝贺。“这是我们家最高兴的一天,”妻子拉达说,“我们等这一天等了很久,坚信它终会到来。我们从来没有放弃。”

  多亏发现新证据

  1997年3月19日,警方在东京都涉谷区一座公寓一楼一间空屋内发现一名女性的尸体。

  受害人39岁,东京电力公司雇员,遭凶手勒死。法医检验尸体,推断她3月8日晚上至9日凌晨遇害。

  迈纳利住在这座公寓附近,认识受害人。他5月遭警方逮捕,6月遭起诉。

  2005年,迈纳利的律师要求重新审理这桩案件。新证据显示,受害人体内精液不属于迈纳利,而先前调查忽略了这一点。脱氧核糖核酸(DNA)比对结果显示,受害人体内精液、指甲内的残留物和屋内毛发属于另一个人。迈纳利的律师说,1997年,当时的技术无法对极微量残留物作DNA分析。

  东京高院上周开庭重审,检方承认,迈纳利不是凶手。

  东京警视厅7日说,他们认真对待高院裁决,将重新调查这起案件。

  检方不考虑道歉

  在日本,死刑或终身监禁最终裁决后重审的案例不多,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共有8起,包括迈纳利的案件。

  迈纳利的律师和支持者先前呼吁就检方查案和起诉过程作第三方调查,然而检方认定“没有犯下差错”。

  迈纳利说,狱中生活“恐怖、痛苦”。接受祝贺后,他举行记者会,要求日本当局道歉。“关键证据遭隐藏、审理不公正,我蒙受不白之冤,”他说,“警方、检方和其他所有应承担责任的人应向我、家人和我的国家道歉。”

  东京高院在判决中没有致歉。时事社援引东京高等监察厅副检察长青沼隆之的话报道,“真相尚未查明,说冤案为时尚早”,“现阶段不考虑”直接道歉。

  迈纳利说,律师准备寻求赔偿。共同社报道,按照日本法律,迈纳利可能获得多至6800万日元(约合85万美元)赔偿。一名因谋杀罪入狱的男子2010年改判无罪,坐牢17年半,获得大约8000万日元(100万美元)国家赔偿。

责编:牛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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