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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构改革将撤并15个委局不会大裁员

发表时间:2008-10-22 15:15

来源:长江网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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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正式批复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地方机构改革方案。改革涉及上海市政府约一半的现有部门,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据悉,将有15个委局被撤并,以解决政府下设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办事效率不高、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

  机构改革计划显示,调整后,上海市政府将设置44个工作部门。市政府下属机构将减少一个———社会服务局,该局职责将被分别划入其他相关部门。而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则将由原来的市属机构,降为司法局内设机构。

  这次机构改革的难点主要涉及“小部门”变身“大部门”的整合。包括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等重要委局在内的15个机构,都将面临撤并。而新设机构则有商务委员会、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6个。上述举措的目的,在于加强各部门间的综合协调能力。

  比照“大部制”改革后的中央政府机构设置可以发现,上海此次机构改革的目的,“很重要的一个就是与中央对接。”一位市政府官员透露。

  其中,经济委员会、信息化委员会合并成立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恰与年初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衔接;药监局重归卫生局管理的做法,也与年初“大部制”改革中的做法一致。

  此前暂未与中央对接的部门,如经委和外经贸委,此次也通过组建商务委员会,重新进行了对接。此外,随着国家环保总局升级为环保部,原来级别略低的上海市环保局,亦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得以升级,由政府直属机构变成了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方面称,此次机构改革的目标将有“四个重点”:加强和完善重要行业管理体制;加强与整合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优化和完善城市建设、交通和管理体制;实行大部门体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对于外界关心的“会否裁员”问题,有关人士称“可能性很小”。本轮撤并中,并不会有政府职能真正被撤销,相关工作人员多数将被派往新设部门继续任职。若几个部门在同一项工作上人员设置重复,就有可能会以“自然流失”的方法裁汰冗员。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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