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港旅客下月起最多只能带19支烟 违者监禁两年

2010-07-28 09:46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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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香港海关27日提醒市民及入境旅客,遵守由8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旅客可携带烟草产品进入香港”新措施。根据《2010年应课税品(豁免数量)(修订)公告》,年满18岁的入境旅客,只可携带不超过下列数量的烟草产品进入香港,供其本人自用:19支香烟;1支雪茄,如多于1支雪茄,则总重量不超过25克;25克其他制成烟草。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最高可被罚款10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责编: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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