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代下级工会谈判 当阳签订首份工资集体协议

2011-05-18 16: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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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通讯员 张勇 向罗勇)8日,当阳市玉阳办事处召开区域性职代会,62名职工代表通过了玉阳办事处2011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这是该市启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来上交的首份答卷。

  玉阳办事处现有各类小型非公有制企业193家,其中规模企业21家。如何保证这些企业近万名职工的利益,玉阳办事处工会积极探索工资集体协商“上代下”模式,即由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职工与企业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方案。

  该办事处经过近一个月的调研、沟通、要约和协商,于4月下旬召开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双方代表重点围绕企业职工加班工资、最低工资标准和2011年增资幅标准,特别是工资增幅标准进行了反复协商,并最终达成共识,形成了“玉阳办事处2011年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协议约定:辖区内企业职工加班工资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计发工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月,比当阳最低工资标准670元/月高130元;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10%-18%。当阳市总工会、处劳动保障办、经贸办及处属规模企业代表、职工代表见证了协商会。

  此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成功地解决了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工资协商中不敢谈、不能谈、不会谈的问题,同时,也标志着玉阳办事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会上代下”机制的正式建立,当阳市工会主席杨德生说:当阳市将逐步形成科学合理、公平有序的区域性企业职工工资分配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职工合法利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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