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首页湖北

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湖北省推行首办责任制

2011-06-10 07:45我要评论
分享到: 6.02K
字号:T|T
(楚天都市报) (记者望隽 通讯员沈政)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将通过实行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加快、加强我省重点项目建设。

  省政府要求,对省重点项目,各有关部门无论职能分工,首家受理部门要负责告知办事程序。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项,要优先从简从快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属于本部门办理的事项,须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并转送相关部门。对于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事项,由业务主要归口部门负责协调。需报国家审批的,要全程跟踪服务。

  各级公安部门要开展重点建设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干扰重点项目建设的“砂霸”、“石霸”、强买强卖、非法阻工等不法分子和违法行为。

 

责编:陈颖

分享到: 6.02K
合作网站

网站简介网站地图版权说明豁免条款联系我们

长江互动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鄂ICP证:02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4064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 B2-2012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