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忠:坚持反腐倡廉改革发展"力度统一论"
(湖北日报)(记者黄俊华)昨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审议我省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他强调,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论”,始终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李鸿忠说,长期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推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强化我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推动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在巩固已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与时俱进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李鸿忠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乎党风、政风、民风,直接关系到一个地方的投资和发展环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局面的制度保障。全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承担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反腐倡廉和改革发展的“力度统一论”,做到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反腐倡廉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反腐倡廉就跟进到哪里。
李鸿忠强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键在落实。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形成高压态势,教育和惩治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力。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编:陈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