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是鄂州市最后一个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辖区。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该区确定了100元至1500元的15个缴费档次,推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全区近4万名60周岁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乡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55元的基础养老金。在9月底前,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老人基础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年底前参保率达到85%以上。
鄂州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实行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参保不分城乡,不按身份,不设门槛,让城乡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城乡一体化的成果。
责编: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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