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阳新硬杠杠要求民警必须休年假 否则不得评优

2015-01-28 15:29 我要评论
调整字体
(湖北日报)20日,阳新县公安局出台硬性规定要求全体民警落实年休假制度,民警不按规定休年休假的,个人及所属单位当年年度考核均不得评优。

  该局要求,各部门和基层单位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好民警年休假计划,并报局政工部门备案。由局政工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建立民警年休假台账,并会同督察部门对各单位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对不按规定落实民警年休假的单位,该局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同时,将落实情况列入全年目标考核,个人不按规定休年休假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不按规定安排民警休年休假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阳新县公安局局长姜超称,此举旨在防止一些单位和部门借口工作任务重随意取消年休假、民警实际休假不到位、以出差培训代替年休假等问题,从优待警。

  公安部一项调查显示,因劳累过度导致猝死是民警因公牺牲的首要原因。2008年至2012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劳累过度猝死1098人,占同期牺牲民警总数的49。8%。

  省公安厅调查表明,近3年全省民警劳累病故173人;交警、派出所、刑侦等警种患病民警比例较高,患病主要原因是工作高度紧张、心理压力过大、生活长期缺乏规律,导致内分泌失调,从而诱发多种疾病。 

责编:宋菁

扫二维码上长江网移动端
分享到: 0

文化社会

财经健康

旅游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