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总量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排位第四

2019-01-29 08:45 来源: 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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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记者郭习松、通讯员龚小菊、文静)1月28日,在汉召开的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协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湖北作为首个轮值省市,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2018年度报告(数据为2017年核定数)和2018年4季度季报(2018年初步数,部分只有2018年前11个月数据)。

  这也是我国统计部门首次对外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完整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经初步核算,长江经济带沿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11省市,2018年共实现生产总值402985.24亿元。其中,湖北实现39366.55亿元,占长江经济带GDP总量9.77%,位居江苏、浙江、四川之后排第4位,与上年度持平;增速7.8%,在贵州、云南、江西、四川、安徽之后位居第6位。11省市中,除重庆低于全国GDP增速,上海与全国持平外,其余9省市全部高于6.6%的全国平均水平。

  监测显示,2018年湖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7.1%,居长江经济带第8位;前11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增长12%,居长江经济带第7位。投资方面,2018年,除重庆外,长江中上游省市固定资产投资额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投资增幅快于长江下游省市,其中湖北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在长江经济带排第5位。民间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增长11.4%、2.6%,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排第8位和第11位。商品房销售面积8865.38万平方米,增长8.7%,分居长江经济带第6和第4位。

  与长江经济带11省市相比,2018年湖北省国内消费市场较为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9%,增速在11省市中排第5位;进出口总额3487.20亿元,增长11.2%,总量和增幅在长江经济带11省市中均排第7位;实际外商直接投资119.40亿美元,增长8.6%,总量和增幅在11省市中同样排第7位。

  城乡收入方面,11省市增幅均跑赢全国平均增速。其中,上海以绝对的优势引领长江经济带,分别达到68034元、30375元,浙江和江苏紧随其后。湖北以34455元、14978元的绝对量,分别居第6位和第4位,不过增幅在11省市中基本摆尾,分列第10位和第11位。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鲜祖德表示,长江经济带横贯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地域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以占全国21%的区域面积承载着全国40%的人口和40%以上的经济总量,是我国密度最高的经济走廊之一,也是目前世界上可开发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内河流域经济带,在我国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做好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旨在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重要思想,为国家更好地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升统计监测和分析服务水平,加快建立更加科学的监测评价体系,真正把这项工作放到全国发展大局中来把握、谋划、部署和推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措施到位、工作到位,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统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毕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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