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并非不安全食品,含致癌物质并非致癌食品,这位教授的话听起来真的很打动人,分析起来却十分荒谬。所谓标准,就是需要食品生产企业共同遵守的规则。不符合标准,也就是不合格,那就对人身体存在潜在危害。不能因为一时没有看到危害,就说危害不存在,就安全。因为一时没有发现癌症,就说一个人没有癌症,不会因为吃了会得癌症。难道非要吃死人了或者当场拉肚子才叫不安全?难道非要今天吃了今天得了癌症才叫致癌食品?真那样的话,就不是合格不合格的问题,含不含致癌物的问题,这“食品”已经不是食品,而叫做毒药了。那还要制定那么多标准干什么?
当然,食品合格与否,安全与否,首先有可能本来的安全标准就不科学,对食品是否安全也不一定要草木皆兵,但至少有权威机构的长期试验、论证,证明“不合格、含致癌物食品”并不影响消费者健康。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因果逻辑,但却被这些所谓专家教授的概念式的判断搞得似是而非了。即便单纯是为了提振国人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但作为教授专家,你的一言一行很容易左右人们的态度,如果连最基本的逻辑关系都没有了,连最基本的从量变到质变的缓慢积累的哲学道理都不顾了,我们还能简单地用愚昧来概括吗?百姓“误读”可以,但专家如果“误导”,那恐怕不是好心,而是别有用心了。
专家当然有表达的自由,但专家更应该清楚自己的社会责任,更应该清楚自己的专业判断可能给公众带来的影响。不合格食品并非不安全,事实上,这样的表态不但没有实际意义,反而可能给公众以反向误导——不合格食品其实还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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