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后反思:我们的城市会不会呼吸?

2012-07-30 15: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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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记者 曹俊)

下水道究竟该担多少责?

  ■城市排水管渠系统的功能是排除系统设计重现期(也即“几年一遇”)以内的暴雨径流,一般设计为1年~3年。它只负责普通雨水,城市内涝并非其职能范畴。

  ■我国的城市只有两套工程体系,即城市防洪和城市排水,堤坝可抵御百年不遇的洪水威胁,完善的排水管网可解决重现期内的暴雨径流。但是重现期(按规范最多5年一遇)与百年一遇之间规模的暴雨呢?实则缺乏另一套系统:城市排涝工程系统。

  北京7月21日的暴雨,再次掀起了今夏关于城市内涝的讨论。每一次城市内涝,下水道都会成为众矢之的。排水管网设计标准低,排水设施老化,地下工程改造难度大,“重地上,轻地下”的政绩观,这都是大家探究出的内涝原因。毋庸置疑,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存在,但是,下水道对城市内涝的影响究竟有多大?下水道究竟在城市内涝中该承担多少责任?

  ■排水系统只负责日常排水

  要回答这个问题,先看天上来水会给城市带来哪些问题?不外乎洪水、内涝和普通雨水这3种。

  洪水,是指因大雨或融雪引起的河流暴涨。应对洪水,城市一般有防洪工程,如堤坝、水库等,往往可防百年一遇的洪水。也就是说,城市排水系统与防洪关系不大。

  再来看普通雨水,这与城市排水系统具有直接关系。“城市排水管渠系统的功能是排除系统设计重现期以内的暴雨径流。重现期,在学术上定义为,在一定年代的雨量记录资料统计期间内,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的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通俗地讲,就是‘暴雨几年一遇’的概念。”北京工业大学教授周玉文说。

  据北京市防汛办主任王毅介绍,北京市排水系统的设计重现期为1年~3年。很多人对这个数字表示不满,不少人拿南方城市来比较。他们认为,依照1年一遇或3年一遇的标准来设计,发生“在北京看海、看瀑布”的景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事实上,在我国的城市中,北京排水系统的设计标准并不低。记者翻阅我国《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发现,其对重现期的规定为,一般选用0.5~3年,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一般选用3~5年。

  很多人会纳闷,城市排水系统为何设计标准如此低?其实并非标准低,而是与其功能相匹配。它只负责普通雨水的排放,这样的标准已可应付。“在国外,城市排水系统称为小排水系统,与我国雨水管区系统规划的概念基本一致,只是排水标准略高于我国。”周玉文说,“排水系统的功能在于解决日常排水问题。”

  ■城市内涝下水道爱莫能助

  7月21日的北京暴雨,全市平均降雨量170毫米,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一次降雨过程,也即61年一遇。

  按照王毅所述,北京市排水系统的设计重现期为1~3年,能够适应每小时36毫米~45毫米的降雨。很显然,排水系统不能解决这次大雨的排水问题。人们不禁会问:要这样的排水系统何用?

  其实,北京此次61年一遇的暴雨涉及到的概念即为城市内涝。城市内涝是指由于强降水或连续性降水超过城市排水能力致使城市内产生积水灾害的现象。也就是说,城市内涝肯定是超过城市排水能力的情况。

  不少人寄希望于通过改造排水系统,来解决城市内涝。这种思路有失偏颇,甚至是个误区。且不论改造地下管网工程浩荡、耗资不菲,单说排水系统以更高标准来设计,如按照10年一遇来设计,那20年一遇、30年一遇、61年一遇的暴雨呢?下水道依然爱莫能助。

  “现在很多人关注的是排水系统,其实解决内涝问题并非排水系统的职能。最重要原因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城市排涝系统。”周玉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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