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去年,殷永国为实现称霸一方、聚敛财物的目的,纠集其次子、严某等17人,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他参与和实施了15起寻衅滋事作案、5起敲诈勒索作案(涉案金额32500元)、21起职务侵占作案(涉案金额142920元,殷永国得款132920元)、2起聚众斗殴作案、1起私藏弹药作案等。2005年秋,殷永国任村支书后更加利令智昏,不仅纵容其子和地痞流氓多次结伙殴打他人,而且频繁以“调解”为名私了“案件”,敲诈勒索。
责编: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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