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两“蛀虫”收受贿赂被判刑

2009-02-16 07:50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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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张真真、通讯员刘明、花耀兰、周晶晶)利用负责、管理单位信息化建设之便,省财政厅信息中心原调研员(正处级)王福生、原副主任吴金才,收受9家电脑商贿赂30多万元。昨从武汉检察院获悉,两人分别被武汉市中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3年6个月。“案件源于2005年的一件秘密举报”。办案检察官张志超介绍,举报提到王福生在电脑采购过程中,收受一笔贿赂。接到举报后,张志超一方面通过各种渠道寻找与该信息中心有业务往来的电脑供应商,一方面秘密核查王福生的个人银行账户,发现他在任期间,以其妻子名义存取款非常频繁,存在重大嫌疑。
    为了不惊动王福生,张志超经过数月的跟踪、蹲点,悉数找到了这些电脑销售公司的行贿人员。有了证人证言和账目比对后,2007年3月,检方控制了王福生及其妻。
    真相水落石出。2001年至2007年期间,王福生21次收受6家单位贿赂共计人民币165800元、美金4000元;吴金才在1998年初至2007年期间,11次收受6家单位贿赂共计人民币119000元、美金1200元。
    据了解,这两起案件还牵出了8起受贿案,涉案人员包括政府公务员、大型建筑公司财务人员等。

 

责编:潘娈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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