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009-03-17 07:34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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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记者李保林、通讯员刘久远) 昨日下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省纪委关于2008年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省委书记罗清泉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罗清泉说,2008年全省各地各单位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一把手”抓与“一班人”抓相结合的领导机制,落实责任制的主体到位;坚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不断创新和完善落实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坚持把责任制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反腐倡廉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坚持以责任制为龙头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罗清泉指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能够推动全局工作的好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具体体现,是形成全党全社会共同抓反腐倡廉建设局面的制度保障。特别是在当前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全省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罗清泉强调,省委常委要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发挥带头作用,在廉洁自律上发挥表率作用。要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凡要求下级做到的,省委常委要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省委常委要坚决不做。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加强对分管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亲自抓反腐倡廉建设重大问题,为全省作出表率。

  罗清泉要求,要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责任分解、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责编:刘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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