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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破解住房保障难题

2010-08-17 15:40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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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 (记者毛光勇、特约记者蔡翔、通讯员李中华)昨日出台的《黄石市公共租赁房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给西塞山棚户区的老张带来福音:他家4口将告别蜗居30多米的斗室,住上6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将拥有新房等同还建面积的产权,另外20多平方米可付租金“提前”享用。

  这种住户与政府或他人共有产权的公共租赁房,是黄石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保障性住房新产品。

 

  黄石有各类棚户区164片,占全市约9.6%的20180户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13平方米。如何尽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改造,让没有能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条件的“夹心层”早日改善居住条件?黄石探索制定的公共租赁房管理体系,通过“拆解”住房产权让这些难题迎刃而解。

 

  该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刘昌猛介绍,这个办法首先“剖开”过去政府独家提供保障性住房的固有模式,鼓励社会、企业和个人投资参与建设,根据产权比例取得合理收益,既减轻财政压力,又拓宽公租房房源。

 

  以此为基础,该市打破过去必须拥有本地户口的身份限制,将保障对象扩大到“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该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实现住房保障的全覆盖及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应保尽保。

 

  《办法》规定,公租房一般不大于60平方米,最大不得超过90平方米,以市场价优先租给住房困难家庭、特殊专业人才、劳动模范、立功复转军人等。政府将按租户困难程度发放补贴。如果这类家庭收入提高,可按市价购买住房产权,但必须租满5年,堵住暗箱操作及住房腐败。

 

  “拆解”住房的完整产权,以租为主,租售结合,不仅可让弱势群体共享发展成果,也让年轻人看到希望。黄石制定的这一《办法》,将在改变城市建设面貌、调控房地产市场等诸多方面发挥立竿见影之效。国家有关部门称,作为全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试点城市,黄石的探索对形成中国特色公租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具有先导意义。

 

 

责编: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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