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被赋予市级管理权限

2010-01-08 07:53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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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晚报)(记者 秦杰)“全面赋予东湖高新区市级管理权限,让其真正做到办事不用‘出门’”。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了示范区的破题之举。据悉,示范区行动方案在完善后将上报市委。

    据介绍,继北京中关村后,去年底,国务院正式批复武汉东湖高新区为全国第二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前日,省委省政府对示范区建设进行了动员。昨日,政府常务会对示范区行动方案进行讨论和完善。

    市长阮成发称,为全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市政府将全面赋予东湖高新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真正做到办事不出“门”,不出开发区;同时,东湖高新管委会必须对自身体制进行改革,以与“示范区”的要求全面接轨。

    方案透露,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按照产业发展和管理需要,可自行确定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聘用,如设立为产业发展、人才引进、自主创新、重大项目建设等服务的职能机构。

    同时,行动方案还将明确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产业化的目标,出台相关政策促进科研院所和大学校办企业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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