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零差价”销售,即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的,包含配送费用在内的采购价格,各试点卫生机构必须在此范围内使用药品,不得高于此价格。
据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共307个品种,2349个具体规格剂型。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彭军介绍,湖北省根据国家公布的通用名补充规格剂型1857个,因此全省基本药物规格剂型达到了4206个。
彭军称,由于现有药品销售价格平均比进价加价46.6%,取消药品加价可以使消费者享受这部分实惠;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参加新农合的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至少要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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