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女报警称被强奸 一查竟是嫖资引纠纷

2017-04-13 10:52 来源: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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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嫖娼”费用问题引发纠纷,17岁女子报假警称遭“强奸”。日前,南山警方通报接到一起疑似“强奸”案后,快速出警,20分钟抓获嫌疑人,经审讯,该两名嫌疑人实则因涉嫌卖淫嫖娼引发纠纷而谎报强奸警情。

  南山警方通报,4月8日11时许,西丽派出所接到报警,其称在南山西丽某商务酒店2楼某房,刚被一名不认识的男子强奸。接报后,西丽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对可疑人员进行核查,20分钟后在西丽某小区将这名涉嫌“强奸”的嫌疑人抓获,后将报警人和嫌疑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

  南山警方介绍,经办案民警审查,事实为:报警人李某维(女,17岁)与涉嫌“强奸”的嫌疑人曾某勇(男,44岁)发生不正当关系,后双方因费用问题引发纠纷,李某维故谎报假警称被“强奸”。审讯中,两名嫌疑人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曾某勇被依法行政拘留,嫌疑人李某维因未满十八岁被依法予以训诫教育处理。

  南山警方提醒,报警时要如实反映情况,不乱报警、报假警。如谎报警情或故意夸大警情性质,造成警力严重浪费,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责编:朱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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