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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女白领网购假LV 被判缓刑罚金8万

2012-05-04 15:49扬子晚报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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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作者:陈珊珊)买假名牌顶多吃点亏,卖假名牌却有可能触犯刑法。南京一女店主通过网络购进大量假冒LV等奢侈品品牌手提包,在装修精美的实体店铺内当作正品销售,案发时销售金额达20万。近日,该女店主被玄武区法院以销

  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缓刑,并处罚金8万元。

  南京有很多专卖LV、GUCCI等名牌包包的小店,号称正品或超A品质,价格却只有正品的1-3折。曹丽(化名)原本也做这生意,而且做得很好,一连在珠江路开了两家店铺。

  去年5月,有人举报曹丽的店铺卖假包,警方上门搜查,当场查获假冒的LV等品牌注册商标的皮包、钱包、皮带等皮具411件,按正品计算价值约201万元,若按其实际对外销售的最低折扣价格计算,销售额应为20余万元。另查明,这些假冒包包都是通过网络从广州购进的。因案值较大,触犯刑法,曹丽先是被刑拘,后被移送起诉。

  今年3月,玄武检方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曹丽提起公诉。庭审中,曹丽承认进货时就已知道是假货,她表示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判决。

  记者了解到,27岁的曹丽跟大部分年轻女孩一样,很喜欢奢侈品包包,但正品动辄数万的价格,却是她这样的小白领根本承受不起的。出于女孩的爱美心和虚荣心,曹丽经常上网或是在小店购买高仿山寨货,久而久之成了行家。同时,她发现,跟她一样喜欢买假包的女孩不在少数大家都抱着“只要背着好看”的想法,况且如今的高仿特别是“超A品质”做得跟正品几无差别。这意味着,高仿名牌包包市场潜力很大!颇具生意头脑的曹丽,决定把兴趣发展为事业。2010年底,在家人的支持,她在珠江路开了两间店铺,专门卖假冒奢侈品包包。货源都从网上找,进价低至几百,高至千余元。售价一般定为正品的1-3折,对外当然声称是正品或者超A,但是懂行的顾客都知道不是正品,不过价格如此便宜,也不可能是正品,大家心照不宣而已。也有菜鸟顾客,抱着“捡到便宜”的想法当作正品买回去。

  法院审理后认为,曹丽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进行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一定悔罪表现,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另外,店铺中查获的411件假冒名牌皮具全部予以没收。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有何区别:

  1、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主要是侵犯商标专用权。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主要是消费者合法权益。

  2、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则表现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额在5万元以上。

  3、从产品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

 

责编: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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