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为讨赔偿两次将孩子抛弃医院
孩子生病到医院打点滴,更换药物后导致孩子得了过敏性皮炎,之后,过敏性皮炎反复发作。就此事,医患双方多次协商解决,但在补偿金额上始终未能达成一致,为此,母亲两次将孩子“扔”到医院。
对此,孩子母亲表示:“为了治好孩子,我宁愿背上‘弃子’的罪名。”
药物用错 孩子患过敏性皮炎
8月6日,记者在刘香丽家见到了小义,记者看到小义腋下依然留有很多疤痕。谈起自己两次“弃子”的做法,刘香丽也是一脸的无奈。
刘香丽家住甘井子区红旗镇湾家村,儿子小义刚满3周岁。6月4日,小义发高烧,刘香丽带儿子到中山路的一家医院看病,经过检查,小义得了上呼吸道感染,需要打吊瓶治疗,医生使用了一种名为“安奇”的药,同样的药,接下来小义又打了两天。
6月7日,小义不再发烧,但刘香丽发现小义身上、脸上起了很多小疙瘩。看到小义的病情好转,刘香丽没带孩子到中山路的那家医院,而是去了离家比较近的该医院分院。刘香丽把有关情况同医生介绍后,“医生说小义身上起的疙瘩,是因药物引起的过敏,必须换药才行。”刘香丽说,医生重新开了一种名为“诺美”的药。
当天中午,小义的点滴打到一半时,刘香丽被惊呆了,“当时小义身上出现大面积的红肿,一片一片的,胳膊、腿也都肿的特别厉害,而且脸色发紫,呼吸也不顺畅,嘴里还不停往外吐白沫,怎么叫他也没反应。”刘香丽说,当时虽然惊慌失措,但她还是第一时间将点滴调节器关死,随后喊来了医生。
接下来开单子、买药、实施静脉注射……20多分钟后,小义终于缓了过来。“我就问医院的人,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对方只是说,小义体质特殊,这种情况很正常,还说睡一觉就会好。”刘香丽从没经历过这样的事,医生说没事,她就真的以为没事。没成想,下午小义的情况再次严重起来,刘香丽赶忙将孩子送到了总院。
“接诊的大夫说医院晚间没有皮肤科,并建议我带孩子到医大一院。”随后刘香丽将小义送到医大一院就诊,结果显示得的是过敏性皮炎,需要住院治疗,“当时我问大夫什么原因造成的,大夫了解情况后,并没有正面回答我。”接下来,小义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左右的院。
病情反复 医院承认存在过错
小义住院治疗期间,刘香丽也曾找过中山路的那家医院,想要为小义的事讨个说法,但院方回复她:“此事是否属实,需要调查核实,有了结果在通知她。”
之后,刘香丽多次找医院协商此事,但双方就此均没有达成一致。小义出院后,一直通过药物治疗。到了7月4日,小义的病突然再次严重,身上、腋下又起了很多疙瘩,而且全身痒,无法入睡。经过医大一院的医生诊断是过敏性皮炎发作,随后又给小义开了药。
一段时间里,小义的病症有所减轻,可没过多久却再次反复,只是此次似乎更加严重,小义的腋下开始出现一个个小脓包,刘香丽以为是天热造成的,没想到那些脓包竟开始溃烂。7月27日,刘香丽又带小义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小义得的是“真菌性皮炎”。
检查结果出来后,刘香丽没有选择在医大一院给小义治疗,而是将孩子带到中山路的医院,当天双方商定第二天再来解决。
7月28日,刘香丽带着孩子赶到医院,此次院方出具了一份协议,记者看到这份协议中有如下内容,“家长认为分院医生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孩子用安奇已出现皮疹的情况下,医生换用诺美治疗,使皮疹加重,出现过敏性皮炎的表现,现患儿反复出现过敏性皮炎表现,且腋下出现真菌感染。医方负有责任,提出索赔5万元,以后患儿因医院应用诺美治疗引起的不良后果要负责。
医务科调查核实后认为家长所述事实存在,我院分院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同意与家长协商补偿事宜,同意补偿2000元。因家长要求补偿4-5万元,院方认为数额过大,未能与家长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了解到,此前,医患双方曾就此事进行过协商,“其实我知道,孩子成这样,谁也不想,医生也不是故意的,但事情已经发生了,医院总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吧。”刘香丽说,她之所以索要5万元的赔偿是有原因的,“孩子出事后,先后治疗的费用加起来就将近3000块钱,皮炎不容易治好,而且特别容易反复,后期肯定还有进一步治疗,此外加上交通费等其他费用。”
讨要说法 母亲先后两次“弃子”
“2000元钱,连孩子治疗的费用都不够,医院的这种解决意见我根本就不能接受。”刘香丽当即表示,“你们要这样,我就把孩子放这,你给我治好了。”就这样,刘香丽真的把小义一个人留在了医院。“我之所以那么做,除了生气对方的解决意见外,我也是真的没有其他办法,孩子的病情反复发作,我四处奔走也没有说法,而我们家的经济状况并不好,这次又被查处患有真菌性皮炎,根本就没钱治。”刘香丽说,“为了给孩子治病,我宁愿背上‘弃子’的罪名。”
将孩子放在医院后,刘香丽返回家中,下午她接到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劝她先把孩子接回来,并承诺可以帮其协商解决此事,于是当天晚上8点多钟,刘香丽赶到医院将小义接回家。第二天,在派出所相关负责人的协调下,医院将补偿金额从2000元逐步涨到8000元,但再次被刘香丽拒绝。
7月29日下午,刘香丽再一次将小义送到医院。过了两天,刘香丽到医院看孩子,“但医院不让我见,说想见孩子先得把孩子的住院费交了,小义是因为医院的过失才成这样的,到头来还让我拿钱,哪有这样的道理。”刘香丽说,有关方面还让她拿户口本,否则不让她见孩子,于是刘香丽就挨个病房找,最终她还是没有见到儿子。
接下来的两天是双休日,刘香丽再次到医院看孩子,已经是8月3日,在警方有关人员的协调下,刘香丽见到了孩子,并将小义接回了家。此时,小义与母亲已经分开了将近5天。
刘香丽告诉记者,孩子在医院的那几天,她无时无刻不在惦念孩子,“那几天我几乎都没吃饭,想孩子整晚睡不着觉,那几天我都要疯了,想想发生的那些事,我死的心都有。”刘香丽说,小义在医院的那段时间情况如何,她不清楚,但接回来后,她发现小义大便干燥,有几次鼻子还流血,“孩子离开我那么长时间,肯定上火。”同时,刘香丽表示,孩子在医院的那段时间,医院确实给孩子治病了。
刘香丽告诉记者,她没有工作,身体也不是很好,经常吃药,丈夫几年前下岗,目前自己做点小买卖,但收入并不稳定。刘香丽表示,她还是希望能够协商解决此事,“我家里这种条件,根本打不起官司。”
医院方面 补偿标准一变再变
就此,记者采访了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此事发生以后,我们医院也想尽快解决此事,开始她(刘香丽)自己也说,发生这种事谁也不想,只要医院能够提供孩子皮炎的治疗费用就行,而2000元补偿标准也是这么来的。”该负责人说,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刘香丽突然提出5万元的补偿要求。
刘香丽第一次将孩子放在医院时,当地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了解此事后,从中周旋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此事,这也是医院将补偿金额从2000元先后涨到5000元、8000元的原因,但均被刘香丽拒绝,而刘香丽也将补偿要求降到4万,并一再坚持。
孩子先后两次被放到医院,对此该负责人表示,每次他们都尽心尽力的照顾,并为其积极治疗。至于那次没让刘香丽看孩子,医院也完全走的是正常程序,“我们让她补交住院费,派出所要求她去做笔录,但她都不配合。”后来,在有关方面的协调下,医院同意她看孩子,但有关人员等了一晚上,刘香丽也没过来。
昨日,刘香丽告诉记者,医院又和她联系了,“她们将补偿标准又降到了5000元。”对此,医院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8000元的补偿标准是在派出所有关领导协调下才提出的,但被刘香丽拒绝,现在医院经过商定,只能补偿5000元钱。
对于刘香丽最终提出的4万元补偿要求,该负责人表示,“确实太高了,根本不在承受范围之内。”该负责人说,“她一再坚持这一补偿要求,那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多位市民,有人对刘香丽的做法表示理解,“家人肯定也不想,不是被逼到那个份上,谁也不会做出这种事,那可是亲骨肉啊!”同时也有人予以坚决反对,“不论发生什么事,也不应把孩子独自放到医院,这是没出啥事,万一出了什么差错,不得后悔一辈子啊!” “孩子太可怜了,那么点岁数,就遭受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市民张女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