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妻子不和杀4岁妻侄泄愤

2009-10-21 07:44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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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韶关讯 (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 韶关市仁化县黄坑镇小溪村一农民因与妻子长期不和,竟然杀害年仅4岁的侄子泄愤。昨天,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邱某宝与妻子赵某不和,经常吵架。今年5月,两人再次吵架后,赵某一气之下带着儿子从两人打工的佛山市回到韶关曲江区马坝镇,并租住在旅店里。邱某宝随后也赶到曲江区樟市镇芦溪村其岳母家,找其妻儿未果。愤怒的邱某宝认为是岳母不告知其妻儿的去向,于是在岳母家住下,等其妻儿回来。

  5月31日19时许,邱某宝接到妻姐的电话,其妻姐称赵某不可能与其和好,并要其离去。邱某宝接完电话后萌生了报复心理。21时许,邱某宝拿了把菜刀去踢打其岳母和妻侄睡觉的房门,后又拿来一把斧头猛劈房门。睡在房里的岳母见情况不对,爬上阁楼从房顶逃出呼救。邱某宝则冲进房内用菜刀将睡在床上的年幼妻侄当场砍死,随后准备逃走,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抓获,并移交给公安机关。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邱某宝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此案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编:王华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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