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水进小区要千元押金 专家称物业此举没法律依据

2013-05-15 11:59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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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说法

  物业公司侵犯了送水者的经营权

  物业公司有权收送水公司的押金吗?对此,记者咨询了主管部门洪山区房管局物业科。该科有关人员介绍,最近确实接到该小区关于此事的几起投诉,有的还是通过市长热线转过来的,但该科只能提供政策上的咨询,业主如不满意物业的服务,可成立并通过业委会重新选聘其他物业。至于收费问题,由物价部门解释。洪山区物价局负责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则称,物业公司收取的是押金,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收费,因此也不便于干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张德淼则认为,物业公司此举没有法律依据。其称,物业公司是有必要加强管理,对于上门张贴广告或破坏小区公共设施的行为,找当事人要求相应赔偿。但管理规定应在大的法律框架内,做到合情合理。对于送水公司来说,物业公司此举违背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物业公司应保证送水公司合法的经营权,应与送水公司包括业主充分协商,避免做出与法律精神相违背的简单粗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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