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正 让公平正义如阳光普照

2012-11-29 09:28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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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权力还给社会,释放活力

  评论员: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是法治的核心内容,在这一方面,武汉做了哪些努力?还需要在哪些方面加强?

  刘崇顺:武汉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治庸问责、电视问政,在加强监督、促进阳光行政方面都是很好的尝试。不过,如何让监督约束日常化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它要求社会建设和政治建设的统一。监督、制约是要把权力还给社会,释放公民社会的活力。《党章》增写的监督干部内容里,强调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针对的就是对“一把手”监督的不足。

  石超明:法治建设是要社会进入到以法律为准绳的轨道。首先,对现有法律加以清理,修改与法律相悖的规定。其次,对已有法律在执行、贯彻中理解、消化,形成整个社会的守法气氛。再次,审视法律与社会在多大程度上不能衔接,进行新一轮的法律修改。如此往复,是一个法律良治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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