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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贴罚单又拿走:相关人员已被处理

2013-07-04 06:12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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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昨日,市交管部门就电视问政中提出的问题作出了回复,目前,相关人员已受到处理。

  4月18日16时30分,硚口区古田四路轻轨站前,民警贴单照相取证后又将贴单取走。经查,当日执法的民警及协警是硚口交通大队三中队民警李某某、协警黄某。

  两人说,这样做一是图省事,简化流程,省得把处罚单再填一遍;二是为了避免贴单时引起处罚对象反感,发生冲突。

  交管部门认定,这的确属不规范执法行为,但不同于“钓鱼执法”。责令三中队中队长余某某检讨;民警李某某当月绩效考核不达标,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在民警大会上检讨;扣除协警黄某三季度的绩效奖,待岗培训一周。

  6月6日,李先生车检的中山路检测站,是市公交公司下属的社会检测站,交管部门负责监管。

  当事牵车员张某与车托勾结,收受香烟,让李先生通过了检测。昨日,张某已被辞退并公示,该检测站停业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对外开放。

  驻站民警余某因监管不到位,被诫勉谈话并在全所民警大会上做深刻检讨。交管部门欢迎市民拨打122电话,举报车检工作人员与车托勾结、索贿受贿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对举报人给予行受贿金额的10倍奖励。

责编: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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