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净网行动”剑指“ 网络乱象”

2014-04-25 10:45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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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文化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地址查询系统,检查网站的所在地。

  如今人们的生活、工作离不开网络,网络提供的海量内容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包罗万象的网络文化市场也伴生了大量传播黄色低俗信息、侵权盗版内容等“网络乱象”。

  “网络乱象”毒害了网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治“网络乱象”重塑网络文化秩序势在必行。尽管玉林网络行业并不算发达,但并不意味着我们能置身事外,从近年来玉林市查处的一些网络案件来看,一些人正是认为在虚拟世界中可以毫无约束地发布信息、传递信息,导致误入歧途甚至锒铛入狱。

  现象 纷繁复杂令人忧心

  “乱象公害”:污染环境毒害“原创性”

  “每天放学回到家就猫在房间里,不是玩游戏就是在网上看电影,有时候连饭都不吃。”市民王女士的儿子在上初中二年级,沉迷于网络而耽误了学习,更让王女士担心的是网上不良信息会毒害孩子的心灵。

  去年6月份,王女士在儿子电脑里发现一些黄色图片,追问之下,儿子承认这是从网站下载的。一怒之下,王女士在暑假期间将儿子送到广东亲戚那里打暑假工,希望通过远离网络能让儿子收心。暑假结束后,儿子的上网行为有所收敛,学习逐渐恢复回到正常轨道,然而在寒假时,王女士对儿子接触网络仍然是严防死守的态度。

  “青少年还不能分辨网络内容的好坏,过多不良信息充斥网络,毒害的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青少年群体的健康成长。”王女士说,作为家长,更愿意看到的是黄色低俗内容等“网络公害”得到有效整治,网络文化内容的洁净,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良性发展。

  王女士儿子的例子并不是孤例,据统计,我国19岁以下的网民约占网民总数的25.7%,学生是网民构成的最大群体。根据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最近发布的《中国网民安全上网研究报告》显示,18岁以下的人群接触过色情信息的比例为38%,约15%的未成年人在遇到色情网页后会进入浏览。

  而各种知识产品的侵权现象在网络更是层出不穷,“这将导致原创音乐、原创电影等一批原创知识产品的枯竭,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的民族失去了创造性!”市内一位原创音乐家如此分析网络盗版现象的危害。

  见利忘义:“乱象”背后的真正根源

  2013年3月6日,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群众举报:有一网民开设网站涉嫌传播淫秽信息。接报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组织民警开展前期监控侦查,发现该网站发布有大量的淫秽色情视频、图片、文章。经侦查,确定网站地址在玉林城区一小区内。

  在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完成的情况下,5月14日,市公安局和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执法人员联合行动,成功抓获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嫌疑人黎某,当场扣押用于作案的电脑2台,现场勘验固定黎某开设网站传播淫秽物品的证据一批。

  2013年10月29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黎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013年12月9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黎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3万元。

  如此判罚不可谓不重,然而还是有人顶风作案。据记者了解,黎某对自己触犯刑法心知肚明,据其供述自去年2月26日以来,通过租用一个美国的服务器空间,建立了名为“撸一发吧”的网站,为了提高网站点击率以赚取广告费,他在网站上传播淫秽图片5688张,进行传播淫秽物品活动。

  据记者了解,除了黎某这种牟利方式,一些黄色网站还采取收费会员的方式,例如一些所谓提供同城异性一夜情服务的网站,会员月费用达到30元,如果有1万人注册为收费会员,网站月收入则为30万元,“无利不起早,利益是‘网络乱象’背后真正的根源!”

  难题待解:现实手段难管隐形的网络

  在高压打击态势下,国内的各种网络乱象为何屡禁不止呢?自治区网络管理专家、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恒介绍,原来很多类似于信息港、论坛等网站都有游戏、音乐下载的内容,经过近年来的严厉打击后,这些内容或是关闭或是隐藏起来,如要进行访问则需通过QQ注册以及电话验证才能进入浏览。

  与传统文化市场案件相比,网络因其所具有的虚拟性、跨地域性、高新技术性等特性,使涉及互联网的案件往往具有专业性强、手段隐蔽、跨地域广、证据易删除等特点。因此,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会遇到一系列的难题。

  目前网络违规手段层出不穷,执法取证难度大,很多网站经营者往往会通过多次更改域名,频繁变换服务器托管地点、服务器IP地址,使用虚假身份信息登记备案等手段来隐藏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网站经营者的这些“游击战”给执法人员取证和执法增加了难度。此外,网络执法还存在着网络证据保存、鉴定困难;执法强制力薄弱,处罚难以到位;跨区域性的网络执法,协调难度大等难题待破解。

  行动 挥剑直扫“网络乱象”

  我国近年来持续开展“净网”行动,维护网络虚拟空间秩序,保持网络文化环境的清洁,玉林市也组织开展了网络淫秽色情专项治理“净网”行动,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了解到,去年玉林市开展的“净网”行动成效显著。

  “净网”行动:扫除网络文化乱象

  2013年1月至6月,玉林市组织开展了网络淫秽色情专项治理“净网”行动,为确保“净网”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专门成立了“净网”行动工作小组,召开协调会,建立“净网”行动联防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应急处置机制、案件督办机制,努力形成快速反应、高效联动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加强对网络和文化市场的监控。

  市委宣传部在新闻网站首页设置了“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题宣传LOGO,并加强对互联网博客、论坛、社区的监控,特别加强了网络论坛的监管,排查删除有害信息、视频、帖子、色情图片一批;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加强对互联网传播的各类信息的监控,通信管理部门加强了对互联网站备案、域名、IP地址等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对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和有害的信息及时删除、屏蔽,专项治理期间,各级网络监管部门删除、屏蔽一批淫秽和有害信息。此外,玉林市还查处了“5·14”黎某传播淫秽物品案(该案是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督办案件)等一批网络案件。

  网民自觉:留神网络违法高压线

  在网络中点点鼠标就可以下载音乐、电影,通过网络还可以将自己在游戏中攒下来的“装备”进行售卖,这些在上网时再寻常不过的行为,是否会触犯到相关法律法规?

  上面这些问题的答案正是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现在正大力向市民普及宣传的内容,例如网站侵权盗版音乐,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音乐试听、下载、播放等服务;提供违法动漫游戏产品、含有侵权盗版、色情暴力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动漫游戏产品;网吧影视服务器经营者未经权利人许可,将影视作品等上传至网吧内局域网服务器,供消费者浏览、下载、播放;擅自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或交易等违法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行为都属于网络违法违规行为。“网民一定要留神网络违法高压线,不但自己不参与,还要主动向相关网络管理部门举报违法线索!”

  网民还要自觉地改变过去习惯免费享受“视听大餐”的习惯。记者点击打开目前的一些主流音乐网站,尽管可以在线听音乐,但并不能下载或免费下载音乐,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电影和视频网站。如果需要下载音乐或电影,则需在网站注册或者付费,网络“免费午餐”已越来越少,随着网络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正走向规范化。

  深入 净网需要打持久战

  当前网络文化市场进入到繁荣阶段,与此同时净化网络的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为网络文化市场的发展把正方向。“净网”不是一蹴而就,更需挺进“深水区”治理“网络文化乱象”的顽疾。

  网络巡查:揪出隐藏的网络“李鬼”

  网站中暗藏音乐下载栏目,点击网站内的友情链接转到黄色网站,诸如此类的“小偷小摸”行为仍然在网络中存在。文化执法人员通过日常的网络巡查,揪出这些隐藏的网络“李鬼”,目前玉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了3人组成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巡查组。

  今年1月8日,玉林市文化部门举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网络执法专家、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周恒,对玉林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进行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办案的培训。

  周恒在讲解网络巡查工作时表示,网络执法取证难,要有耐心、细心,找齐证据的各要素。其中远程取证是处理网络案件的最重要一环,通过网页截图、取证录像、电话暗访取证、现场检查执法等手段,形成网络执法的证据。

  “现在一些网站存在打擦边球的行为,网站的联系方式只有电子邮箱,而且正规网站一般都有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周恒介绍,部分网站的违法违规行为藏得较深,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要对网站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网站中是否有涉及文化内容等进行详细检查。

  尽管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些涉案线索,如果ICP是在外地的网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只能将涉嫌违法违规的信息记录下来,交给自治区文化部门,再发给涉案网站所在地的执法部门处理。

  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网军”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认为,在维护网络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中,要尽快打造一支具有深厚法律、计算机知识的网络执法专业队伍,专项负责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

  2011年11月11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挂牌成立,在网络文化市场执法中对本地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以及重要门户网站、行业网站中的音乐、游戏、娱乐、动漫、视听、文学及文化娱乐、演出经营等频道、栏目、板块的日常巡查,加强关于文化市场网络舆情的监控与跟踪。发现涉嫌非法网络文化产品、违法网络文化活动等信息及其他与文化市场有关的重要行业动态的,及时依法处理。

  在目前的网络执法过程中,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印发的《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来开展工作。

  网络文化市场的净化,不仅仅是他律更需自律。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建议,在全社会中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同时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监督,举报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此外,增强网络行业的自律,文化执法部门除了做好自身的监管外,还要加强对互联网经营业主的法制培训,引导他们守法经营,实行行业自律,并互相监督,维护自身利益,确保网络文化市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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